声明人:陈玲
99年7.20期间,由于学法不深,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。现严正声明:我所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我一定好好学法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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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