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丽
以前我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,也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,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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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