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郭有义

    由于我信师信法不坚定,正念不强、理智不清,在亲情的带动下,在女儿的“劳教所外执行决定书”上签了名。这实际上是承认了邪恶的迫害,而且该“决定书”上有诬陷大法的字样,在上面签名就是对大法的污辱。清醒之后,我深感痛心,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签名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强正念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