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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有义 由于我信师信法不坚定,正念不强、理智不清,在亲情的带动下,在女儿的“劳教所外执行决定书”上签了名。这实际上是承认了邪恶的迫害,而且该“决定书”上有诬陷大法的字样,在上面签名就是对大法的污辱。清醒之后,我深感痛心,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签名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强正念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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