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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时秀兰 我在2006年10月被恶党在收容所非法拘留5天,被邪恶强行按了手印、照了象。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认真学好法,听师父的话,弥补不足,否定旧势力的迫害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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