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莲
在邪恶迫害下,本人由于害怕,主动向街道交了几本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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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