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廷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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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