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国珍
以前我替同修签了“不炼功”的字,所有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以后要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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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