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定尧、莫珊瑚
过去在被邪恶迫害时,写过的“保证书”等,严正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