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亢东英、衣木香、范玉苹、王秀琴、孙得刚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