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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郑明兰 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间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恶警非法抓到看守所,遭受各种迫害和摧残四十多天。有一天,一个恶警手里拿着纸条,在我眼前晃了一下,然后把纸条放在地上,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,恶警把我的脚抬起来,在纸条上跺了一脚,我赶紧拿起纸条一看是师父的名字。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对师父不敬的一切彻底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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