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叶贵珍
九九年江××发动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字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