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会霞
我于99年之前得法。由于学法不深,受邪党在电视上谎言宣传的毒害,我把大法书烧毁了。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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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