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项文英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的旧势力发动了对大法的迫害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的儿子代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此郑重声明:亲人代我写的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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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