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永超
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说过“不再炼功”,写了“悔过书”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。严正声明:自己过去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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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