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怀宇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逼迫下所有的签字、签名一律作废。今后本人一定信师信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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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