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燕
一九九九年7.20以后,邪恶片警到单位来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与邪党“保持一致,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”的话。现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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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