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淑兰
我是九七年十一月得法的。九九年7.20之后,就放弃了修炼。二零零二年三月份,同修送来了真相资料和光盘,我才醒悟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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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