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华秀
对以前所写、所言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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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