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玲
我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