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巧玉
以前所说的对大法和师尊不敬不利的话等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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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