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莲荣
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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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