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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广忠

    2000年4月间,我和同修去天安门打横幅证实法,因不报姓名地址被送往北京收容所。十多天后,由于自己放松警惕,被牢头套出地址告密,我被接回住地派出所,当天又被送進拘留所迫害。二十余天后家人托关系才放人。临走,我在邪恶填好的手续上签了字,详细内容实在记不清了,但可以肯定的说是不利于大法、不利于修炼的什么“保证”之类的话。严正声明:当年的签字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师尊安排的路,努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完成助师正法、救度众生的使命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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