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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广忠 2000年4月间,我和同修去天安门打横幅证实法,因不报姓名地址被送往北京收容所。十多天后,由于自己放松警惕,被牢头套出地址告密,我被接回住地派出所,当天又被送進拘留所迫害。二十余天后家人托关系才放人。临走,我在邪恶填好的手续上签了字,详细内容实在记不清了,但可以肯定的说是不利于大法、不利于修炼的什么“保证”之类的话。严正声明:当年的签字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师尊安排的路,努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完成助师正法、救度众生的使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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