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志新 我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半,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。因法理不清,我刚一進来时写了“不修炼保证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我现在清醒了,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