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曙光
九九年,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并交了大法书和磁带、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严格按修炼人的标准做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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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