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芳、于秀梅、张進通、沈艳君
我们以前做过违背大法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,对此我们感到很后悔。在此,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