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华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在修炼中,我要用法归正自己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,精進实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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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