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月
以前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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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