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宏军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现在我已坚定的回到大法中来,紧随师尊,正念正行,走好证实法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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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