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桂英
在邪党迫害过程中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