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德芬、张志君、曹世英、王玉芬、罗桂珍、古云芳、周淑云、董志高、董华金、余红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签名和按手印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