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翠英
曾经被恶警非法绑架时,我说:“不炼了”的话,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紧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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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