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群彩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