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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淑兰 2001年,单位让填写的表,是由家人代填的,内容是表示“不炼功”了;2001年,在派出所恶警的高压下,个人写了“不炼功了的保证”;后来,当地派出所找到家,在压力下又写了一次“保证”。现在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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