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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范美英 我97年喜得大法,通过修炼受益非浅。7.20后,由于自己的怕心,向单位写下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并向单位交了大法录像带和部份资料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在邪恶压力下的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及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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