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庆华
我九七年得大法。在99年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放弃了修炼,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。2003年4月,才从新走上了修炼大法的路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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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