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凤英
自己以前曾向邪恶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包括在“悔过书”上的签字以及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与签字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一切听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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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