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红霞
我在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。7.20时在中共邪党对大法开始非法镇压时,我在怕心下,有一段时间脱离了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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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