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景霞
因怕心,在单位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现在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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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