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丛惠芬
1999年7月20日后,我曾经配合了邪恶的安排,写了“不参加外边的一切活动”。根本不是真心的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跟上正法的進程,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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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