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汉玉
在这场迫害中,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!坚修大法心更明,紧随师父到永远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