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寿
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法轮大法好,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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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