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兰
过去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从今以后加倍弥补,就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勇猛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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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