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克欣、解福华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