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波
以前在共产邪党的蒙骗下,曾有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声明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