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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桂贞

    我是1997年得法的。7.20以后,街道的邪恶到我家叫我签所谓“不炼功”的字。我当时没在家,儿子替我签的字,我回来后,儿子告诉我这件事,我说:“签就签了吧。应付它们省得以后再来骚扰。”我已退休,原单位也都知道我炼功,邪恶要单位汇报做了几个洗脑人的工作,我单位领导把我的名字报上了,说我已“悔过”。愧对师父,愧对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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