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军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二日,我荣幸的参加了师父在延吉办的传功讲法班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说了、写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,做了很多错事,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不修炼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只走师父安排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