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商维珍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由于对法认识不深,被邪恶带动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现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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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