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福娥
99年7.20以后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情,把大法书交到“公安”分局、街道委员会,让别人给写了“不炼了”的话。严正声明:自己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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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