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珍
在大法受到邪恶迫害时期,在邪恶的压力下,有怕心,配合了邪恶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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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