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太江
2000年6月至7月我在洗脑班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、所写的“悔过书”、所签的名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